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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

 市民大會組織章程
   權利與義務
  第 1 條   市民大會繼承方舟議會、政務會議成為最高議事機構。
  第 2 條   所有玩家皆有參加市民大會的權利。

   大會
  第 3 條   市民大會一個月應召開一次,召開前須公告一週。
  第 4 條   市民大會得由議員提議提前舉行或加開一次。
  第 5 條   市民大會通過之議案,須經出席議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第 6 條   市民大會有權彈劾失職人員,其判決以免除其待遇與職位為限。但被定罪者仍可受法務單位處份。

   選舉
  第 7 條   近兩次會期曾當選議員且未出席會議者不得登記參選。
  第 8 條   每月第三週開始為期一週的議員參選登記 ( 以每月首個週四為第一週 )。
  第 9 條   每月第四週開始為期一週的投票選出 5 位議員,任期兩個月。
  第 10 條 議員出席市民大會可獲得 1200 元薪資。
  第 11 條 議員有權於大會中提出、表決議案與彈劾案。

   議事規則
  第 12 條 市民大會主席由市長擔任,市長缺席則由會議自行選任。
  第 13 條 所有玩家皆可於大會開始前於論壇提出議案。
  第 14 條 議員享有優先發言權。
  第 15 條 所有投票均應以記名方式實施之,惟記名將使投票難以進行時得由主席改為秘密投票。
  第 16 條 發言應尊重所有人並保持基本禮貌。


 生物管理規範
   目的
  第 1 條   為提供多數玩家良好的遊戲環境,特設立本辦法管制生物數量。
 
   通則
  第 2 條   本法所稱生物包含:豬、雞、牛、蘑菇牛、羊、馬、狼、貓、鐵巨人、雪人、村民等可由玩家控制產生的生物。
       其中豬、雞、牛、羊等以繁殖後撲殺為目的的生物稱為動物。
       馬、狼、貓、鐵巨人、雪人等不以撲殺為目的的生物稱為寵物。
  第 3 條   生物管制等級由市政府按各等級所規範的標準並依實際需求於市民論壇公告實施時段。
  第 4 條   本法所訂之數量限制皆指單人享有的數量限制,共同圈養亦視為單人。
  第 5 條   所繁殖之任何生物,其數量不得超過其活動區域之平面面積值。

   管制等級
  第 6 條   紅色管制等級實施於線上玩家較多的時期或活動時期,各項規定如下:
        一、禁止繁殖任何生物。
        二、動物與寵物每個種類皆不得保留超過2隻。
        三、村民不得保留超過30隻。
        四、殺死動物時自動扣繳生物稅金。
        五、啟動生物清理機制,於伺服器效能過低時全面清除生物。

  第 7 條   黃色管制等級實施於線上玩家較多的時期,各項規定如下:
        一、動物可以繁殖至總計50隻,不再需要或離線時須減低數量至每個種類2隻。
        二、村民可以繁殖至總計50隻,不再繁殖或離線時能夠保留30隻。
 
  第 8 條   綠色管制等級實施於人數壓力較低的時期,各項規定如下:
        一、動物可以繁殖至總計500隻,不再需要或離線時須減低數量至每個種類8隻 ( 每種顏色的羊可以保留2隻 )。
        二、寵物每個種類不得超過8隻。
        三、村民可以繁殖至總計500隻,不再繁殖或離線時能夠保留30隻。

   罰則與檢舉
  第 9 條   違反管制規定者,情況輕微處以600元罰金;情節重大者處以相等於違規時生物數量50倍之罰金;蓄意違規者永久停權。
  第 10 條 檢舉違規經查證屬實者給予300元獎金。


 獎章條例
   目的
  第 1 條  為嘉獎所有為伺服器付出的人,特設立本辦法。

   獎章
  第 2 條  獎章分為服務獎章、議會獎章、年度獎章與特勤獎章。
  第 3 條  服務獎章敘獎標準如下:
        一、設計一項活動並被長期採用。
        二、曾擔任任何職務並認真履行職責。
        三、無償為不特定的公益事務長期奉獻,如巡查違規、舉辦活動等。
        四、參加偉大建築評鑑並取得卓越等級以上者。

  第 4 條  議會獎章每月頒贈一枚,敘獎標準如下:
        一、曾獲頒服務獎章。
        二、其奉獻的心力為多數人所不能及。

  第 5 條  年度獎章每年頒贈一枚,敘獎標準如下:
        一、曾獲頒議會獎章。
        二、自伺服器開設以來,對伺服器幫助最多的人。

  第 6 條  特勤獎章敘獎標準如下:
        一、其他特殊功績但不適用第 3 至第 5 條規定或其功績屬國家機密者。

  第 7 條  獎金標準:
        一、服務獎章 5000 元。
        二、議會獎章 10000 元。
        三、年度獎章 30000 元。
        四、特勤獎章 10000 元。

   敘獎方式
  第 8 條  市民大會可以提出建議人選,由市政府決定頒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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